纠正违法行政强制行为,最高法发布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5个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纠正体现人民法院通过监督、违法纠正违法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行为型案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强制企行决心。
据介绍,最高政强制典这批案例涉及行政强制种类多样,布涉既包括查封设施、纠正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也包括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行为型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反映的强制企行法律问题涉及行政主体资格、法定职权、最高政强制典执法依据、布涉执法程序、纠正信赖利益保护等方面法律适用标准的违法探索和完善。

在一起案件中,行政行为型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现某漂流公司经营的漂流项目未按规定备案,于2019年8月扣押该公司5只漂流船,但直至2022年4月一直未予返还。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制作并当场交付了扣押决定书,且超过了扣押期限,故判决其扣押漂流船的行为违法,并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中,山西省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发现某装饰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85200元,于2022年1月10日向某装饰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令其在收到决定书7日内结清工资。某装饰公司于同年1月25日、26日将所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县人社局因该公司存在逾期未能结清的情形,决定罚款2万元,后因该公司未缴纳罚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包括上述2万元罚款和逾期不履行加处的罚款。

襄汾县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县人社局在某装饰公司结清所拖欠工资情况下仍作出“顶格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精神,损害了某装饰公司合法权益,故对县人社局提出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企行政强制一审案件约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8%。各级人民法院坚决纠治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促政通人和、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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